时间:2023-09-18 16:03:30
关于广东省婴幼儿照护与早期发展行业协会
讲师团第五批讲师的征集通知
一、征集对象
长期从事婴幼儿照护与早期发展服务的托育机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资深从业人员,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相关领域的资深从业人员等。
二、申报条件
爱国拥党,热爱婴幼儿照护和早期综合发展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擅于总结分享,积极参与行业建设发展; 具有多年实践经验,熟 练掌握岗位专业理论与职业技能, 具有丰富的实操经验,并能归纳总结各种优秀案例进行分享; 具有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 托育机构创始人、机构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机构管理经验;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具有5年以上行业相关经验;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相关领域专家具有3年以上项目经验; 自愿申报或机构推荐申报。
三、资格优势
纳入广东省婴幼儿照护与早期发展行业协会讲师团队, 颁发讲师团荣誉证书。参与 “科学育儿万里行 ”活动,讲师所在机构获得 “科学育儿万里行 ”合作单位荣誉。 纳入广东省婴幼儿照护与早期发展行业协会讲师团档案库,记录并累计授课时数。 参与广东省婴幼儿照护与早期发展行业协会组织、承办的各类行业学术讲座、论坛、峰会、沙龙、考察和对接交流活 动等。 参与并承担由广东省婴幼儿照护与早期发展行业协会举办或推荐的各项培训活动。 推荐参与广东省婴幼儿照护与早期发展行业协会联合中高等院校开展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授课讲座活动,并授予院校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客座导师证书。
四、相关要求
填写 《广东省婴幼儿照护与早期发展行业协会讲师团讲 师申请表》(见附件),并 附带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照片1张 (职 业照/工作照/形 象照/艺术照)、 个人简介以及获得资质和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讲师介绍要重点罗列所在的区域、年龄以及相关专业特长、专业领域、研究成果、特色 (创新)教学内容等等; 讲 师团成员需有意愿、有时间前往中高等院校担任校外导师辅导团成员和行业相关培训活动的讲师,定期参与讲座授课; 所有材料填写好后 (申请表粘贴照片),加盖单位公章, 扫描发送至协会邮箱:xh89315465@126.com 讲师团的管理和证书颁发由秘书处统一管理安排,最终解释权归广东省婴幼儿照护与早期发展行业协会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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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联系老师
电话:020-89315465
邮箱: xh89315465@126.com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 898号南塔1501
附件:广东省婴幼儿照护与早期发展行业协会讲师团讲师申请表
2022年9月1日
广东省婴幼儿照护与早期发展行业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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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粤婴协林沐
文件 | 粤婴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