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23 19:08:48
自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年3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随后清远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托育机构备案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积极落实省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促进清远市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工作落地。
清远市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委托广东省婴幼儿照护与早期发展行业协会开展“清远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题培训班”。
清远市卫生健康局四级调研员林绍文同志出席培训班并作动员讲话。
参加学习人员有清远市卫生健康局人口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科、各县(市、区)卫健局分管局长、业务科室负责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人、托育机构负责人逾百人。
我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团队亲临会场,开展全方面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题培训。
执行会长为代表的讲师团专家成员针对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及卫生评价、建筑规范、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保育指导大纲等方面进行详细且带案例的讲解。
讲座上专家与参会人员进行深入互动,为大家梳理了登记备案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并现场答疑。
截止到5月24日,清远市已经有6间托育机构成功通过登记备案。

通过此次培训,让参会人员更加深入了解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工作,促进清远市托育机构规范办园,提升办园质量。
祝清远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稳步提升,进一步推进广东省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